抢劫案详情
去年11月,四川眉山城区发生一起抢劫案。男子杜某甲手持枪状打火机并作出拉枪栓上膛动作,吓阻手机店店员后,抢走9部华为手机逃离现场,并将手机埋藏于岷江岸边。作案仅2小时,杜某甲就被眉山警方抓获归案。
一审判决结果
4月11日消息,该案于今年2月一审宣判,法院判决被告人杜某甲犯抢劫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。杜某甲不服提出上诉,今年3月,二审裁定维持原判。
作案过程
2024年八九月份,杜某甲萌生抢劫手机店想法,陆续购买作案工具。2024年11月28日22时许踩点,次日10时26分许作案,抢走9部价值51650元华为手机。
法院审理依据
法院一审认为,杜某甲抢劫他人财物数额巨大,构成抢劫罪。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,是坦白,可从轻处罚。本案被抢财物已追回,酌情从轻处罚。二审审理查明事实和采信证据与原判一致,裁定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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